大学生党员发展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的入党态度。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支部委员或者正式党员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三个月以上,表现突出的同学,经党支部或党小组提名,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名单并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 、党支部指定1-2 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同其接触和不定期开展谈心,随时帮助他们进步,并及时认真如实的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考察鉴定。
2 、党支部要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前提下,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
3 、入党积极分子要不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 1 份书思想汇报。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教育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考察意见。
4 、准备发展的积极分子,必须要参加党校短期的集中培训并获得党课结业证。
四、确定发展对象
1 、在党总支指导下,由团支部根据要求,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2 、党支部采取各种形式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座谈会记录要详实、准确。
3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对其中思想觉悟高,群众反映好,推优票数超过二分之一以上,学习勤奋,学习成绩在班级平均水平以上,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支委会讨论,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五、政治审查
1 、指导发展对象写自传,由党支部负责人找发展对象谈话并提出写自传的要求。
2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个人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要清楚。政审结果要形成综合材料。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
六、材料预审
党总支对发展对象入党材料进行预审,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课结业证、团支部推荐意见、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政审材料、自传、思想汇报、座谈会原始记录、学习成绩单,有过工作经历的同学原工作单位意见等上报党总支进行审查,审查主要是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经审查合格后并确定同意发展,党总支安排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七、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对发展对象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主要是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通过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的意见反馈给党总支并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 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接收预备党员
1 、经预审合格的入党申请人,可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人应指导其如实、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2 、入党介绍人对党组织和被介绍人都负有重要责任,两个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的对象都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主要填写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学习情况、社会工作、主要缺点等方面的看法,并签署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具体意见。
3 、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认真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4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认真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主要内容有: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及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 ( 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 ) ,还要写清楚通过决议的日期,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并在两周内报党总支审批。
5 、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防止毕业生离校前突击发展党员。
十一、谈话人填写谈话意见。
十二、审批预备党员
1 、党总支必须在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后 3 个月内办理审查和报学校党委批准手续;超过 3 个月的,必须经过支部大会复议,再进行审查和报批;超过 6 个月的,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审批,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3、审批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三、党委向预备党员本人发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后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可由党支部或党总支主持。
2 、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3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书面思想汇报一份,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的表现做一次考察,并认真负责地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表》。
4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要按照党员的条件,总结和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及存在的主要缺点,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求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5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 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并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党总支审批。
十五、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 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 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 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六、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七、党员发展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1、学生的建党材料在发展前,由所在支部或者辅导员负责收集、保管,不得丢失。
2、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3、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党总支并存入本人学籍档案。